将包容件加热到需要温度的方法应按现场条件、被加热件尺寸、数量和要求进行选择。一般的加热方法有:固体燃料加热,热浸加热,氧-乙炔焰加热、喷灯加热、电加热等。如条件许可,可在专用炉(如火焰加热炉和盐浴炉、电阻炉等各种电加热炉)内加热。当工地现场条件不允许时,可砌一简易的炉子,并用木柴、焦炭等固体燃料,进行加热。
锻造后热处理:锻件锻后应进行预热处理,以改善组织和可加工性。
粗加工:锻件性能热处理前应进行粗加工,留最小加工余量。
性能热处理:锻件应进行淬火和回火,以达所要求的性能。
性能热处理后的机加工:机械性能合格后,锻件加工到需方提供的图样所规定的尺寸和表面粗糙度。但如果任一表面的切削量超过5mm时,锻件必须进行除应力处理。
除应力处理:锻件除应力的温度应低于最终回火温度30°,保温后,应缓慢冷却。若除应力温度不低于最终回火温度30°时, 除应力后锻件应重新进行机械性能试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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